为加快推进我区房屋征收工作进程,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5月9日,九台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南山棚户区一处未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随着依法强制拆除指挥部下达指令后,2台拆除设备对南山棚户区一处未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执行拆除。在此次依法强制拆除工作中,区政府办、住建局、公安消防大队、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司法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周密安排,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强制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据了解,南山棚户区项目于2014年1月正式实施,此次依法强拆的被征收户,在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动员下,仍拒不配合工作,一直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严重影响了我区房屋征收工作的进程,2015年3月2日,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向其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该被征收户在六个月内,没有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9月17日,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又向其下达了催告书,三日内,该户仍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10月10日,区政府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15年10月26日,九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准予九台区政府强制执行拆除,区政府决定对该户房屋实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80平方米。